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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整顿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职责的通知》(国办发〔2009〕7号)和中国银监会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我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切实防范化解风险,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按照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开展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整顿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在市各有关单位的积极支持下,我市融资性担保行业取得了较快的发展,资产和业务规模居国内大中城市前列,但其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显现,主要表现在整体素质参差不齐,一些融资性担保公司内部管理不够健全、业务运作不规范,甚至还存在违规经营等现象,不仅影响了融资性担保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也妨碍了整个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进程。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深圳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担保;融资;科工贸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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