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注重实效厉行节约严格政府投资项目安排的通知
[摘要]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集中财力将有限的政府资金用在刀刃上,切实禁止“形象工程”和“锦上添花”等项目的建设,经研究,现就注重实效、厉行节约、严格政府投资项目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三个有利于”原则安排政府投资项目 政府投资项目的安排,要严把项目立项、项目进度和资金安排关,突出保障“三个有利于”项目:一是有利于提升城市竞争力、辐射力和影响力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二是有利于促进自主创新和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产业项目;三是有利于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重大民生项目。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深圳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项目;严格控制;建设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