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铭同志在深圳市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兼任职务
[摘要] 李铭同志在深圳市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兼任职务根据市政府领导工作分工调整情况,经市政府2007年6月1日(深府办〔2007〕85号)研究同意,原来由吕锐锋同志、梁道行同志兼任的市安全管理委员会等23个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领导职务调整为由李铭同志兼任,具体兼任职务情况如下: 市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 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第一召集人 市老龄工作委员会主任 市社区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市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市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主任 市整顿法律服务市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市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市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市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副组长 市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市居民就业工作委员会主任 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主任 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市爱卫会副主任 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主任 市保健委员会副主任 市绿化委员会主任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 市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指挥长 市红火蚁防控领导小组组长 市边防委员会主任 。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深圳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领导小组;委员会;主任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