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关工委工作的意见(2013年11月27日)
[摘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的积极作用,把我市关心下一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根据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关工委〔2011〕10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关工委工作的意见》(粤办发〔2008〕20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关工委)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深圳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关工委;青少年;深圳市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