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5年元旦春节期间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
[摘要]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2005年元旦春节期间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 (2004年12月20日) 深办〔2004〕83号 2005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根据上级关于做好新年元旦、春节期间双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广泛深入开展爱国主义和拥军优属宣传教育活动 各级各单位在节日期间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以爱国主义和拥军优属为主题,广泛深入地开展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我市双拥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大力宣传驻深部队在抢险救灾、维护社会治安和积极支持地方各项工作中作出的重大贡献和拥政爱民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革命伤残军人、烈军属、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老干部为国防事业和三个文明建设所作的积极贡献;引导和鼓励广大优抚对象继续发扬革命光荣传统,积极拥护、支持和参与各项改革,顾全大局,自觉维护社会的团结稳定,共同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氛围。
[发布日期] 2004-12-20 [发布机构] 深圳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拥军优属;优抚对象;活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