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摘要] 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 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 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2001年8月10日) 深发[2001]7号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予以转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深圳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法制宣传;普法;教育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