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深圳市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
[摘要]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推进深圳市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深府办〔2007〕17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充分发挥保险业在火灾防范和火灾风险管理方面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以及公安部、中国保监会《关于积极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切实加强火灾防范和风险管理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6〕34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将在罗湖区开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发布日期] 2007-11-20 [发布机构] 深圳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责任保险;火灾;公众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