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油气排放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
[摘要]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全面开展油气排放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 深府办〔2008〕6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油气污染排放控制,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我市决定从2008年7月1日起执行《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07)、《汽油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1-2007)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三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以下简称国家油气污染排放标准),全面开展储油库、加油站及油罐车的油气排放污染治理工作。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深圳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生态和保护
[关键词] 油气;治理;污染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