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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建筑与环境艺术委员会审批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通知
[摘要] 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建筑与环境艺术委员会: 经研究,市政府授权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建筑与环境艺术委员会对下列情形的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进行审批: 一、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改变已批准法定图则强制性内容的; 二、城市更新单元所在地区未制定法定图则的。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深圳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城市更新;图则;法定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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