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推动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快速发展的决定
[摘要] 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 关于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推动高新技术 产业持续快速发展的决定 (2004年1月16日) 深发〔2004〕1号 为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提高高新技术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推动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快速发展,特作如下决定。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深圳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高新技术;科技;企业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