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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摘要] 深圳市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深府〔2008〕6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35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粤府〔2008〕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此次经济普查是继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后的一项重大市情市力调查,主要目的是全面调查了解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状况;了解我市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了解我市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覆盖全市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为全市重大经济决策提供翔实有力的基础数据和依据。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深圳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普查;改革;深圳市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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