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口服务管理的若干意见
[摘要]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发〔2014〕4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63号),进一步促进深圳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使人口服务管理水平与深圳城市发展相适应,现提出以下意见。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深圳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人口;公共服务;服务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