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予一批单位为深圳市安全文明标兵小区先进小区达标小区并对部分安全文明小区予以摘牌、降级
[摘要] 授予一批单位为深圳市安全文明标兵小区 先进小区达标小区并对部分安全文明小区予以摘牌、降级 2004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密切配合,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全市各创建单位认真贯彻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文明小区建设的意见》,按照《深圳市建设安全文明小区五条标准》,以确保小区安全为重点,以小区精神文明建设和环境绿化美化为主要内容,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施“净畅宁工程”和“梳理行动”,不断加大创建力度,认真落实各项创建措施,努力提高创建水平,取得了可喜的成果,涌现了一批创建组织健全、防范措施落实、设施配套完善、治安秩序良好、环境优美整洁的安全文明小区。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深圳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文明小区;小区;创建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