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意见
[摘要] 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意见 (2002年11月22日) 深发〔2002〕14号 1998年以来,我市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先后制订了一系列法规、规章和政策,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失业保险制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三条保障线",确保了绝大多数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促进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就业形势平稳。
[发布日期] 2002-11-22 [发布机构] 深圳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就业;失业;人员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