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并公布深圳市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通知
[摘要] 深圳市人民政府 关于批准并公布深圳市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通知 (2007年1月29日) 深府〔2007〕14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文化部关于加快建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的通知》(文社图函〔2006〕1389号)的有关规定,经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评定并向社会公示,现批准将《陈仙姑的故事》等25个项目列入我市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并予以公布。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深圳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街道;文化遗产;龙岗区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