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决定
[摘要]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决定 (2001年4月28日) 深发[2001]2号 深圳经济特区建立以来,历届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在积极推进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两个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绩,1999年被授予"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和"广东省文明城市"称号。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深圳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建设;精神文明;加强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