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查处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的决定
[摘要] 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 关于坚决查处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的决定 (2004年10月28日) 深发〔2004〕13号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省委九届五次全会和市委三届九次全会精神,继续推进“净畅宁工程”,为深圳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创造良好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现就坚决查处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行为作如下决定。
[发布日期] 2004-10-28 [发布机构] 深圳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违法;用地;建筑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