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开展清退借款工作的通知
[摘要]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在全市开展清退借款工作的通知 (2001年11月20日) 深办〔2001〕43号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化解金融、财政资产风险,保障国有资产安全,维护和完善正常的市场金融秩序,确保我市"十五"计划目标顺利实现,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面清退借款的工作。
[发布日期] 2001-11-20 [发布机构] 深圳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清退;借款;深圳市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