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
[摘要] 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直和各省(区)市驻深各单位,市属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粤办发〔2013〕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深圳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办公用房;党政机关;楼堂馆所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