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2007—2008年度深圳市民营领军标杆和骨干企业
[摘要] 认定2007—2008年度深圳市民营领军标杆和骨干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我市民营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的创新活力,促进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行业优势明显的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带动广大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把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推向一个新阶段,根据《深圳市民营领军骨干企业认定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行业分类与名额确定、社会公告、初步审核、部门核查、社会公示等认定程序,市政府于2007年8月24日(深府〔2007〕189号)决定认定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为“深圳市民营领军标杆企业”;认定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06家企业为“深圳市民营领军骨干企业”(名单略)。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深圳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民营;领军;深圳市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