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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独立设置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通知
[摘要]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现就独立设置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简称市安全监管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独立设置市安全监管局,挂深圳市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安委办)牌子,划入市应急办承担的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宣传培训以及安全生产执法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职责;划入市经贸信息委承担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卫生计生委承担的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深圳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安全;监督管理;生产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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