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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深圳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的说明
[摘要] 《深圳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市管理办法》)自2015年11月1日实施以来,有效地规范了我市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防止了各种弄虚作假领取《出生医学证明》现象的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政策解读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办法;管理;出生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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