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补充通知
[摘要]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和投机炒作,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结合国务院有关部门文件规定,在《关于印发深圳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意见的通知》(深府办〔2010〕36号)的基础上,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要把思想统一到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上来,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国发〔2010〕10号文件,认真落实近期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房地产宏观调控的信贷、土地、税收等相关政策。
[发布日期] 2010-10-20 [发布机构] 深圳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深圳市;居民家庭;户籍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