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市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摘要]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市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2002年12月19日) 深办字〔2002〕24号 为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动员和激励我市人民为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评选2000年以来在我市两个文明建设中作出显著贡献的市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并于2003年4月召开全市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表彰大会。
[发布日期] 2002-12-19 [发布机构] 深圳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先进集体;劳动模范;表彰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