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深圳高新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改制和挂牌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深圳高新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资格确认办法的通知
[摘要]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市高新办《深圳高新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改制和挂牌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深圳高新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资格确认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深圳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高新区;非上市;代办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