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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茵湖畔”关于分期付款客户缴存第二期预付款的通知
[摘要] 关于分期付款客户缴存第二期预付款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机关工会委员会: 我司已取得“莱茵湖畔”(原暂定名为翡翠家园)项目D组团D6、D7号楼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按照《商品房(住宅)订购合同》的约定,我司现针对以分期付款方式订购房屋的环保局职工通知如下: 一、缴存第二期预付款 1、缴存时间 请以分期付款方式订购房屋的环保局职工,于2008年6月24日—2008年6月29日期间按《商品房(住宅)订购合同》第六条第2点约定的金额支付第二期预付款。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缴存;预付款;第二期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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