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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区环保专项资金业务培训通知
[摘要]
各市、县(市、城区)环保局,区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2009年度全区环保业务培训计划》的要求,为了更好地做好项目环保专项资金申报的前期及各项管理工作,准确把握项目资金申报的重点和要求,提高我区各类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质量,建立和完善专项资金项目库,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更好地发挥资金效益,自治区环保局定于4月24日在南宁市湄公河大酒店举办全区环保专项资金业务培训班。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培训;专项资金;环保局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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