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简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通知
[摘要] 各市、县环境保护局: 为做好新形势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切实提高环评文件审批工作的效率,为促进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优质服务,经研究,现就进一步简化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手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为轻度,因此,自治区环保局自2007年起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已取消专家技术评估环节,即: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不须经专家技术评估。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环境影响;审批;建设项目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