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表彰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五批绿色环保教育基地及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摘要] 各市环保局、文明办、人大办公室、教育局、团委: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今年1月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决定》的精神,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环境意识,树立良好的环境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推进全民环境素质教育,根据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原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共青团广西区委会、自治区教育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创建“绿色环保教育基地”活动的通知》(桂环字〔2002〕12号)要求,今年11月初,自治区绿色环保教育基地创建活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2010年广西第五批“绿色环保教育基地”的单位进行认真考核、评审,经自治区“绿色环保教育基地”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命名梧州市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北流市联合运通水务有限公司为广西第五批“绿色环保教育基地”;授予解杰英(梧州市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德兵(北流市联合运通水务有限公司)两位同志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五批“绿色环保教育基地”创建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