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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9年国家环评工程师资格考前培训班的函
[摘要] 各环评持证单位,各市、县环保局、环境监测站,有关机关、科研院校、厂矿企业,各参加环评工程师资格考试人员: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与标准、技术方法和案例分析是国家环评工程师资格必考科目,亦是环保管理人员必修课程。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环评;环境影响;工程师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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