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区新任环保局长(科长)业务培训班的方案
[摘要] 根据目前我区环保系统新任领导干部情况和《关于印发〈自治区环保厅工作要点〉的通知》(桂环发〔2010〕22号)文件精神,拟举办一期全区新任环保局长(科长)业务培训班,为了办好此次培训,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 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班学习,使参加的全区环保新任领导干部了解和掌握一些环保基础知识和环保法律法规,提高环境保护知识技能,增强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开阔视野,增长见识,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环保;课时;自治区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