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环保厅关于对“十一五”时期全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拟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
[摘要] 各市环保局,厅机关、直属单位: 根据自治区环保厅《关于评选“十一五”时期全区环境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桂环发〔2011〕5号)的精神,经各市环保局和自治区环保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推荐,全区环保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评审,评出南宁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等19个单位为先进集体候选单位,韦文清等39名同志为先进个人候选人,现予公示(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5天。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环保局;宣传教育;环保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