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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广西自然保护区土壤采样的通知
[摘要] 各有关市环保局、林业局: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调整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未利用地网格以及增设自然保护区点位的通知》(环发[2006]186号)的要求,各市环境监测站需要在每个自然保护区内布设土壤监测点位,其中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内各均匀布3个点,共9个点;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不同功能区各布2个点,共6个点,地市级自然保护区不同功能区各布1个点,共3个点。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自然保护区;监测点;土壤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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