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第六阶段)》的通知
[摘要] 各市环保局: 近日环境保护部修订发布了《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第六阶段)》,对创建新时期环境保护模范市提出了新要求,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就我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创建和复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已获得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的桂林市要严格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核和再评估工作的通知》(环办〔2010〕129号)要求,认真对照现行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积极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指标达到考核要求,尽早提交预评估和复核申请。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