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2011年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单位的通知
[摘要] 梧州、北海、钦州、贺州等市环保局,各定点加工利用单位: 根据环保部《关于核定2011年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单位的通知》(环办〔2010〕112号)的要求,为做好我区2011年度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以下简称“废五金电器类废物”)定点加工利用单位(以下简称“定点单位”)的核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2011年度废五金电器类废物定点加工的企业,请认真填好《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单位申请表》(附件1)、《2009年至2010年6月进口废物加工情况表》(附件4),于2011年8月31日前(以邮戳为准)一式两份报送我厅污染控制处,并同时提交电子文档,逾期不再受理。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定点;五金;电线电缆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