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区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环境保护部门管理人员培训班的方案
[摘要] 根据自治区环保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环保厅工作要点〉的通知》(桂环发〔2010〕22号)文件精神,拟举办一期“全区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环境保护部门管理人员培训班”,为了办好此次培训,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培训目的 通过对全区各市及市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管理人员(包括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北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厅机关等相关部门)进行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培训,宣传贯彻《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监督考核规程》(环发﹝2009﹞88号),全面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使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管理人员能够掌握有效性审核的比对监测、现场核查和结果评价以及相关技术知识。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污染源;培训;自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