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区城镇生活污水厂减排业务培训班的方案
[摘要] 根据自治区污垃办《关于2010年全区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自治区环保厅工作要点〉的通知》(桂环发〔2010〕22号)文件精神,拟举办两期“全区城镇污水厂减排业务培训班”,为了办好此次培训,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培训目的 通过此次培训,提高全区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减排现场核查及减排监察系数现场检查业务水平,确保我区“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的全面完成。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培训;污水;授课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