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庆节、党的"十七大"和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环境监测工作的通知
[摘要] 桂环站办字[2007]34号 关于做好国庆节、党的“十七大”和中国-东盟 博览会期间环境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市环境监测站: 国庆将至、党的“十七大”于10月中旬在北京召开,第四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也将于10月下旬在南宁举办,为了做好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详、愉快的国庆节,确保党的“十七大”和第四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顺利召开,根据自治区政府和自治区环保局的有关要求,现将做好我区监测工作通知如下: 1、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环境监测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环境监测;中心站;各市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