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专题聚焦
态势分析
更多服务
关于我们
已收录
268921
条政策
搜索
众筹
政策管理
创新补偿
创新驱动
其他热词 >
政策提纲
暂无提纲
同来源的其他政策
防城港第十九泊位码头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
环境保护厅2015年6月12日审批办结...
环境保护厅2015年5月11日审批办结...
环境保护厅关于500kV章田(梧州二)...
220kV飞虎(秧塘)送变电工程建设项...
灵山县人民医院2012年肿瘤科改建后装...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201...
行政复议决定书(赵仰新等59户村民)
[摘要]
申请人:赵仰新等59户村民(具体名单附后) 住址:广西桂林市全州县绍水镇塘口村 被申请人:桂林市环境保护局 住址:桂林市中山南路102号 法定代表人:褚民,局长 赵仰新等59户村民(以下简称“申请人”)对《关于对<广西新宝铝铝业发展有限公司年加工10万吨铝型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市环管〔2009〕50号,以下简称“环评报告书批复”)不服,向我厅申请行政复议。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环境影响;被申请人;情况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
111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