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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同位素野外示踪试验审批
[摘要]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类别 (一)名称:放射性同位素野外示踪试验审批 (二)类别:行政许可 二、实施依据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05年9月14日国务院令第449号公布,自2005年12月1日施行;2014年修订)第三十六条:在室外、野外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应当按照国家安全和防护标准的要求划出安全防护区域,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必要时设专人警戒。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示踪;试验;放射性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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