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一季度广西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结果发布
[摘要] 根据《关于印发2015年全区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的通知》(桂环发〔2015〕394号)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办法》要求,2015年第一季度,除去永久性关停企业、季节性停产企业、其他原因停产企业和不具备监测条件的企业外,全区共对397家国控重点污染源(其中,工业废水污染源184家,工业废气污染源73家,城镇污水处理厂108家,危险废物企业32家)开展了监督性监测;1~2月对82家重金属重点监控企业开展了监督性监测,其中废水污染源企业80家,废气污染源企业25家,同时是废水污染源、废气污染源的企业有23家。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国控;第一季度;监测数据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