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专题聚焦
态势分析
更多服务
关于我们
已收录
268921
条政策
搜索
众筹
政策管理
创新补偿
创新驱动
其他热词 >
政策提纲
暂无提纲
同来源的其他政策
环境保护厅2017年4月21日受理情况
环境保护厅关于文昭美同志任职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5年部门...
防城港第十九泊位码头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
关于组织申报第一批广西“美丽广西·清洁...
环境保护厅2015年7月10日受理情况
环境保护厅2016年3月8日建设项目环...
关于做好广西进京机动车实施环保标志管理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市环保局: 2009年4月2日,环境保护部在北京召开全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座谈会,对进京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规定从2009年5月1日起,外省进入北京的机动车,没有取得环保合格标志的将禁止进京。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机动车;环保;合格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
96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