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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网建设(四期)项目采购(GXZC2014-G1-1893-CGZX)中标公告
[摘要]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2014〕201409180081号计划函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的委托,于2014年11月12日就空气网建设(四期)项目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空气网建设(四期)项目采购(GXZC2014-G1-1893-CGZX)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A分标: 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臭氧分析仪11台、一氧化碳分析仪11台、PM2.5分析仪10台、二氧化硫分析仪8台、氮氧化物分析仪8台、可吸入颗粒物分析仪7台、气象仪4台、质控设备3套、能见度监测仪2台、城市环境摄影系统12套、配套采样系统、机架、稳压电源等辅助设备9套、数据传输与网络化质控平软硬件(子站)13 套、数据传输与网络化质控平台软硬件(中心站)5套、质量发布平台4套、站房建设2套; 合同履行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日历日)内; (2)B分标: 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臭氧分析仪5台、一氧化碳分析仪6台、PM2.5分析仪6台、城市环境摄影系统5套、配套采样系统、机架、稳压电源等辅助设备2套、数据传输与网络化质控平台软硬件(子站)6套、数据传输与网络化质控平台软硬件(中心站)2套、二氧化硫分析仪4台、氮氧化物分析仪4台、可吸入颗粒物分析仪4台、气象仪2台质控设备2套、站房建设2套、质量发布平台2套、自动监测站气体泄露报警联动仪4台、流量校准仪2台、能见度监测仪2台; 合同履行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日历日)内; (3)C分标: 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能见度监测仪1台、臭氧分析仪4台、一氧化碳分析仪4台、PM2.5分析仪4台、城市环境摄影系统4套、配套采样系统、机架、稳压电源等辅助设备1套、数据传输与网络化质控平台软硬件(子站)4套、数据传输与网络化质控平台软硬件(中心站)1套、二氧化硫分析仪2台、氮氧化物分析仪2台、可吸入颗粒物分析仪2台、气象仪1台、质控设备1套、质量发布平台1套。
[发布日期] 2014-11-17 [发布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分析仪;质控;中标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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