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程序规定》的通知
[摘要]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程序规定》的通知 桂环办函[2013]432号 2013年9月6日 全文下载:桂环办函[2013]432号.pdf 附件: 。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桂环办;函号;环境保护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