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设备采购(GXZC2014-G1-1010-CGZX) 中标公告
[摘要]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2014〕201403130020号计划函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的委托,于2014年8月11日就专用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专用设备采购(GXZC2014-G1-1010-CGZX)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A分标: 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气相色谱仪7套、微波消解仪3台、土壤风干箱9台; 合同履行日期:第1-6项货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日历日)内;其余分项货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日历日)内; (2)B分标: 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自动固相萃取仪1台、加速溶剂萃取仪1台、石墨炉/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9套、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13台、马弗炉2台; 合同履行日期:第1、2、3、5项货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日历日)内;其余分项货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日历日)内; (3)C分标: 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紫外分光光度计12台、便携式流速测量仪19台、声级计13台、水质手持采样泵11台、便携式大气采样器5台、智能烟尘采样仪16套、烟气采样器13台、多功能烟气分析仪6台、烟尘烟气采样器流量校准仪14台、皂膜流量计8台、中流量校准仪12台、颗粒物浓度监测仪(PM2.5)及机柜等装置1台、红外吸收法CO分析仪1台、仪器标定动态气体发生器1套、仪器标定零气发生器1套、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仪1台、便携式交直流电源3套; 合同履行日期:第1、2、6、8、12、13、14、16项投标产品,投标人投标时出具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及授权供货证明原件。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仪台;签订合同;日历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