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博白县澳通矿业有限公司飞鹅岭矿区银铅锌综合开发利用工程项目选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摘要]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桂环发[2014]26号文及相关规定,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现将“广西博白县澳通矿业有限公司飞鹅岭矿区银铅锌综合开发利用工程项目选矿工程”的相关环境信息予以公布,请广大公众踊跃参加,提出该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与建议,以便完善本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做到经济建设与环境和谐的协调发展。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环境影响;回用;项目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