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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罗城平兴矿业有限公司: 经调查,你公司年产低冰镍1000吨项目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项目建成后需要配套建设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分别于2008年10月底至11月中旬、2009年9月底至10月开工生产,共生产低冰镍成品250余吨,销往甘肃金川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条规定。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大气污染;低冰;申辩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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