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年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单位年度考核及总结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市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单位的监督管理,根据《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23号)和《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单位年度考核内容及程序》(环发[2005]84号)要求,对本辖区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持证单位的年度考核是每年的例行工作。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运营;设施;环境污染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