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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广西公司GSM18.2期基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53号令)以及2008年10月1日开始施行的国家环保部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相关规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委托具有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国环评证甲字第1005号)对中国移动广西公司GSM18.2期基站工程建设1081个移动通信基站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基站;环境影响;广西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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