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同意中国石化北海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琼海坤元贵金属有限公司的函
[摘要]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同意中国石化北海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琼海坤元贵金属有限公司的函 桂环审[2015]141号 2015年08月20日 全文下载:桂环审[2015]141号.pdf 附件: 。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危险废物;审号;函桂环 [时效性] Effective